哪些證據不被視為《商標法》意義上的商標使用?
點擊:195日期:2024-08-09
僅提交下列證據,不被視為《商標法》意義上的商標使用:
1.商品銷售合同或提供服務的協議、合同;
2.書面證言;
3.難以識別是否經過修改的物證、視聽資料、網站信息等;
4.實物與復制品。
臨沂商標注冊就選明信商標事務所,專業專注!您理想的選擇!
更多關于商標注冊的新聞資料請參閱:http://www.075584888758.cn/
>
僅提交下列證據,不被視為《商標法》意義上的商標使用:
1.商品銷售合同或提供服務的協議、合同;
2.書面證言;
3.難以識別是否經過修改的物證、視聽資料、網站信息等;
4.實物與復制品。
臨沂商標注冊就選明信商標事務所,專業專注!您理想的選擇!
更多關于商標注冊的新聞資料請參閱:http://www.075584888758.cn/
公司地址:臨沂市通達南路與金九路交匯(高架橋南出口)南50米路西沿街